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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资管规模超1亿元的机构应进行登记

毛建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证监会20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基金管理人登记方面,《暂行办法》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管理机构,还包括达到条件的PE、VC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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