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证监会:加强对“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

申屠青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监会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加强对路演和“人情报价”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发行人、承销商、询价对象的询价、定价和报价过程的监管,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人情报价”等行为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同时,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发行人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一并予以处罚。

  此外,加强对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监管。第三方评估机构违反评估业务流程,违规出具新股风险评估报告,或者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遗漏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要依照自律管理规则进行处罚,中国证监会视情节给予处理。

  《意见》规定,加强对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意见》要求,证券交易所应进一步细化异常交易的认定标准,重点监管涉嫌操纵新股价格的违规行为。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