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华夏幸福(600340)3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夏控股的通知,华夏控股拟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将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华夏控股将以持有的部分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 “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华夏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前,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1.2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17%,其中,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9%;华夏控股及光大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次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预计将华夏控股持有的6000万股华夏幸福A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前述划转股份数量后续如有调整华夏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
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光大证券为名义持有人,并以“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 华夏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入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在行使表决权时,光大证券将根据华夏控股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针对此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目的,华夏幸福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控股股东看好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在核心都市圈的布局,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前景。通过融资,增加对产业新城的布局和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0月,控股股东华夏控股曾在二级市场增持310万股华夏幸福股份,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增持313.74万股,两者合计增持623.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同时,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称,将增持公司总股本1%对应的股份(含本次增持)。增持原因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判断与支持,以及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及投资价值的长期看好。
此前,华夏幸福发布的2019年经营情况简报显示,2019年全年,公司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达到381.31亿元,同比增长22.85%。产业新城运营商主业地位进一步提高。观点指数研究院发布的《2020中国产城发展运营表现TOP20》榜单中,华夏幸福排名第一。
华夏幸福指出,公司以产业新城为核心产品和依托,致力于为都市圈导入先进产业集群,发展创新性产业,促进都市圈协同发展,目前,华夏幸福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郑州、武汉、合肥等15个核心都市圈布局了产业新城,以“产业优先”为核心策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十大高新科技产业,为区域导入了百余个高质量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