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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投资机构向子公司增资17亿元 西宁特钢收上交所问询函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西宁特钢(600117)8月23日晚间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工银金融”)、青海金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青海金助”)拟以现金、非公开协议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西钢新材料”)合计增资17亿元,上交所要求西宁特钢就西钢新材料业绩承诺的完成是否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等补充说明。
  草案披露,工银金融、青海金助对西钢新材料的增资资金将被西钢新材料用于归还欠西宁特钢的部分债务,再由西宁特钢归还其自身负债,主要为工商银行、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借款。上交所要求西宁特钢结合本次增资协议的业绩承诺、分红政策、目标股权退出等核心条款及增资方与公司拟还款对象之间的关系,补充披露将上述增资款确认为股权而非债权的依据,并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草案披露,2019年1-6月间,西钢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1.7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768.53万元。同时,西钢新材料2019年1-6月间向西宁特钢购买原材料钢坯20.62亿元,销售产品钢材20.93亿元,关联销售占标的资产营业收入比重达96.36%。上交所要求西宁特钢补充披露:西钢新材料与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报告期内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后续有无保障定价公允的相关机制安排;结合西钢新材料经营情况、未来盈利能力、具体业绩承诺等,分析说明业绩承诺的完成是否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草案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为降低西宁特钢资产负债率、提升未来盈利能力。上交所要求西宁特钢结合公司及西钢新材料近期经营情况,补充披露拟采取何种具体措施提升经营业绩,稳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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