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进一步加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监管力度
张玉洁中证网
中证APP讯(记者 张玉洁)北京市住建委10月29日发布《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后简称为《通知》),其中明确,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家庭,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同时将被记入不良档案。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警示教育,在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时,要书面告知保障家庭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转租、转借公租房,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
同时,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产权单位还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并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经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产权单位上报、群众举报、核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涉嫌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行为的,应当同步启动家庭资格取消的核查工作。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违规转租、转借家庭的处理决定,应在公租房小区宣传栏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有关信息同时抄送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家庭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