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9月1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等十一个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知显示,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的职责分工,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定期督查等工作方式,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显示,对投机炒房、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三大类行为严厉打击,包括对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等。

  业内人士称,此次整顿,符合此前住建部全国重点城市大检查的导向,会对房企、中介、代理机构、广告商和购房者等群体形成较明显的影响。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