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潘宇静)2月12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回复了关于取消“计划生育”的建议,经中国证券报记者核实,该文件于1月8日公布,国家卫健委的答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均根据宪法制定,不宜立即全面删除“计划生育”内容。
国家卫健委表示,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保留“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等相关表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均根据宪法制定,不宜立即全面删除“计划生育”内容。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计划生育也实现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按照中央要求,着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要素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影响,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新时代人口问题的中国方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该份文件于2018年9月25日成文,为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49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