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两只期权产品今日上市

丰富深市金融业态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9月19日,深交所上市交易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其中,创业板ETF期权是创业板首只衍生品,实现了深市单市场ETF期权零的突破。中证500ETF期权是首个基于中证500的期权产品,能够有效管理中小市值股票风险。2只期权产品与已有品种重叠度低、互补性强,更好满足市场多元化风险管理需求,对于增强市场韧性、完善境内衍生品体系有着积极意义。

  深交所ETF期权于2019年12月23日开始试点,成功推出沪深300ETF期权品种,经过近3年的安全平稳运行,市场基础不断夯实。截至目前,深市期权累计成交量达2亿张,日均成交32万张,日均持仓35万张,成交持仓较为稳定。投资者参与理性,机构成交占比达66%。

  制度安排与现有品种基本一致

  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与已上市交易的沪深300ETF期权的制度安排基本一致。

  在合约规格方面,创业板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合约标的分别是创业板ETF(159915)和中证500ETF(159922)。合约主要条款与已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基本保持一致。合约类型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约单位为每张10000份标的ETF。最小报价变动单位设为0.0001元人民币。交易最小单位为1张。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对于同一到期月份的合约,行权价格序列包括1个平值、4个实值、4个虚值。行权方式为欧式,即采用到期日行权方式。合约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休市日则顺延至次一交易日。交割方式采用实物交割方式,特殊情况下以现金结算方式交割。

  在买卖类型方面,期权的买卖类型有六种,买入开仓、卖出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平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

  在交易时间方面,期权的交易时间和现货保持一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构建和解除组合策略保证金的时间延长到15:15,行权日的申报行权时间延长到15:30(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的时间只有15:00至15:30)。

  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明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规定,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都可参与深市股票期权交易。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者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投资者应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投资者应具有深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对普通机构投资者而言,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相关业务人员拥有深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同时,深市股票期权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深市申请与沪市相同级别的交易权限。

  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金融衍生品具有转移风险、价格发现、提高资金效率和促进金融创新等功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深交所上市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将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工具,促进ETF市场发展,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创业板ETF期权的推出,填补了深市单市场对冲工具的空白,是创业板资本市场改革的有效补充。”易方达创业板ETF基金经理成曦表示,创业板ETF期权进一步丰富了指数化投资和多空对冲策略的应用空间,也为围绕创业板指数的创新业务奠定了基础。

  成曦认为,随着创业板ETF期权上市,创业板ETF生态圈将更加完善、更具活力,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

  中证500ETF期权是首个基于中证500的期权产品,能够精准管理中小市值股票风险。中证500指数成份股由A股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500只股票组成,指数反映A股中小市值公司的市场表现,总市值为11.78万亿元。同时,中证500指数行业分布较为均衡,单一行业权重占比最高仅2成,汇聚了新材料、半导体设备等细分领域龙头企业。

  此外,中证500指数平稳运行超过15年。截至8月底,全市场共上市20只中证500ETF,相关指数基金规模为580.93亿元。中证500ETF期权推出后,中证500指数将形成指数基金、期货和期权“三位一体”的生态圈,指数产品生态将更成熟。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