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对外关系法对反制和限制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

新华社微博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人王超说,中国一向坚决反对“长臂管辖”。对外关系法作为涉外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有必要对反制和限制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损害,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对于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侵犯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在法律中作出相关规定,予以坚决反制,是正当和必要的。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