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让更多的支出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支出
2016-03-07 09:59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新华网
<p>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一)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p><p> 新华社记者: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拟安排财政赤字2.18万亿元,将赤字率提高到3%,请问2016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适应新常态,推动经济健康平稳的增长?另外,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请问如何保障重点支出?谢谢。</p><p> 楼继伟:李克强总理讲到,国务院提交的预算报告中也讲到,今年的赤字率为3%,比去年实际的赤字率提高0.6个百分点,去年赤字率是2.4%。今年中央和地方赤字合计是2.18万亿。提高赤字率是符合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的,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基础之上,着重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现在经济面临新常态,新常态各方面矛盾都在凸显,包括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需要解决,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预算是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来做的,适当提高赤字率,要支撑经济实现一个中高速增长,同时着力进行结构性改革,这是一个总的调子。</p><p> 那么加了0.6%的赤字率,要做些什么事情?首先要保证一些重点的支出。保重点支出,就要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例如“三公”经费的增长,甚至要压减,让更多的支出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支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要对收入高增长时期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不可持续的支出,或者政策性挂钩的支出,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之上,及时压减。相应地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支出,均衡性转移支付是由地方自主安排的。在目前调整的情况下,安排给地方更多的自主可支配的财力,是有利于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情况的。同时,按照脱贫的目标增加了扶贫方面的支出、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基建支出,今年安排了五千亿,五千亿做出调整,要把那些小、散的项目压减,集中用于属于中央事权的、跨域的、公益性比较强的、重大的一些基建支出项目上去。</p><p> 另外,总理报告中讲到了安排一千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去产能过程中人员安置方面的支出。今年预算安排了五百亿,明年准备再安排五百亿。当然,根据工作的情况进展,这个数字都是可以调整的,主要是根据各地方完成去产能任务的情况给予支持,主要是跟去产能的规模挂钩,要考虑到需要安置的职工的人数,当地财政困难的程度等等,实行梯度性的奖补,责任在企业、在地方,中央给予奖补,这是个重点。当然,中央企业也要去产能,也可能有人员安置。另一方面,我就不用多说了,由于实行营改增,营改增过程中实际我们是降税的,我们拟准备的方案是17%的标准税率并不提高,但是由于所有的不动产可以纳入抵扣了,没有一个地方不用不动产,道路、道路两边的交通工程、厂房,都是不动产,这些可以抵扣了,实际税基就缩小了,就造成了减收,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地方财政都要减收,在目前的情况之下不适宜提高标准税率,因此是减收了。</p><p> 还有,将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有的是取消了,有些我们在预算报告中讲的是把征收率降到零。为什么提法不一样呢?征收率降到零的这些项目,是有征收依据的,上位法支持的,所以不能取消,降到零。具体我就不再讲都有哪些,这是第二项减收。</p><p> 第三项减收,扩大了其他的优惠政策,比如说小微企业,把优惠政策继续扩大范围,整体上要实现减收,给纳税人个人和企业要减负5000亿,这些就造成了收不抵支的一些赤字嘛。支出在调整,收入在减收,收不抵支需要通过赤字弥补。</p><p> 还有,我们要加强统筹,根据新的预算法的要求,各部门两年以上结转,就不能再结转了,预算安排应该支出的支出掉,第二年如果说一些因素使得没有支出完,还可以结转,第三年就不能结转了,就要拿到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就要统筹。一些地方前几年结余的资金也比较多,要求他们加快使用,这是怎么来实现保支出、保重点等等。</p><p> 刚才讲到了适当扩大赤字,支出调整过程中、收入调整过程中,支持结构性改革,我刚才说了一段时间减税,是支持结构性改革。刚才说去产能,在财政上适当给予安排,支持解决那些去产能过程中人员安置问题,也是支持结构性改革的。当然,还有补短板,讲到了在扶贫,在其他方面的支出,也都是补短板,这是今年的预算。</p>
相关新闻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