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领取正版字典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时,他们跟身后的家长恐怕很少有人知道,字典和教科书的经费,可能分别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8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一揽子亮出八大类18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改革举措。
多位长期跟踪财税体制改革的权威专家告诉新华社记者,一定程度而言,这份改革方案为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制定了“国标”,更为后续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和支撑。
以“人”为核心,守护百姓获得感
稍微研读这份改革方案就会发现,无论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还是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个类别统统与人和家庭紧密相连。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这次改革不是涉及所有的财政事权,更不是所有的事权,而是限定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政事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改革以与“人”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为突破口,体现了中央关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要求。
他认为,这次改革的一大重点,在于为共同财政事权方面划分支出责任,并不是说这是手术刀式的改革方案,支出责任划分原来就有,现在是要更加明确化、规范化。而且,改革方案定了以后,各地就要严格照此执行,不能再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
另外,改革方案明确,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看来,在人民群众最为贴近的领域启动改革,使原先笼统的、不尽统一规范的支出责任变得清晰明朗,这本身就是在更加强调人民的获得感。
不再以东中西为划分依据 财政资源配置更显科学
外界普遍关注的一点是,本次改革方案中,中央对不同地区并没有简单按东中西确定分担比例分担支出责任,而是大体依据地方财力分档次确定分担比例。
以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7个事项为例,中央分担比例由此前的七档简化归并为五档。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份,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陕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
第三档包括辽宁、山东、福建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份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中央财经大学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所长李俊生教授说,我国幅员辽阔,改革开放40年来,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此次改革没有沿用以往的划分方式,是与时俱进的体现。
“分档划分的优势显而易见,一是打破利益格局固化、更显公平,二是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刘怡说。
由易到难,为深化改革“打前站”
实际上,在推出这份改革方案前,中央已经数次就相关领域改革作出了部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要求。2014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作了明确部署。两年后,国务院于2016年8月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要求、划分原则、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等。
本次涉及八大类18项的民生领域改革,正是此前一系列部署的最新落实。
刘尚希认为,这份改革方案的另外一个亮点在于,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原则上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
“这类转移支付体现了中央的支出责任,减少了专项转移支付,是对转移支付制度的重大调整完善。”他说,“表面上看,动静似乎不大,但实际作用是相当大的,一旦机制形成,以后支出责任就要按这个走,这是实质性的改革举措。”
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项目都对应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应该优先予以保障。
李俊生认为,这次改革方案主要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际上,问题更为复杂的是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中虽有提及推动省以下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但没有详细阐述,这也是从易到难的战略考虑。
“这次改革是个新的起步。”刘尚希说,“饭得一口一口吃,能向前迈出一步,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