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委员提案: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认真履行人民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其中,分别就当前我国分布式光伏和“渔光一体化”的发展以及西部光伏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建议。
首先,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刘汉元委员指出,2014年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上仅完成了2.52GW装机容量,与8GW的预期目标相去甚远,他建议:
第一,国家适度扩大赤字规模,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投入来支持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前期发展,尤其在并网难、开发难等问题加快解决的基础上,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直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分布式光伏增值税全免”政策,从而扫清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主要障碍。
第二,在全国日照条件好、屋顶条件好的农村建设光伏示范小区,在进一步细化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落地政策的基础上,将示范小区标杆上网电价直接明确为1.3元-1.5元/度,并持续一定年限,随后根据执行和推广情况逐步降低。
第三,国家简化操作流程与安装难度,化繁为简,合多为一,从而降低家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施工的资质要求;在项目竞标资质、竞标规模、投标电价、项目建设周期、开标及截标日期等方面做到规范统一,于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透明的机制和平台;出台全国统一的并网服务流程,简化相关手续,并建议各省份尤其是太阳能资源富集的省市,成立分布式光伏建设服务办公室等联席办事机构,由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国土、规划、房管、电力等部门参与。
其次,刘汉元委员指出在“渔光一体”模式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因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大土地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
建议国家农业、国土、能源等相关部门,联合牵头并针对“渔光一体”项目实施中的土地使用性质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对开展渔业生产和光伏发电的鱼塘进行备案并视为农用地范畴,促使渔业生产和光伏发电两不误,从而解决“渔光一体”项目实施时在土地使用中的瓶颈问题。
二、不断完善“渔光一体”运行机制。
建议国家和地区能够与本地实际特色结合,不拘泥于传统模式,创新为先,联合相关行业龙头企业,明晰政策边界,直接投资或导入“PPP模式”(公私合伙制),建设一批“渔光一体”的示范型工程项目。
三、加大国家层面的“渔光一体”研发投入。国家及主管部门应站在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和经费上的投入。如可由有资质的企业、国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合组建研究小组,联合攻关制约“渔光一体化”发展的众多问题,建立示范试点基地,国家进行研发资金扶持,以真正解决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瓶颈,从而形成政府、企业上下协同与合力。
针对我国西部光伏资源的利用问题,刘汉元委员建议,无论从我国能源安全供应、环境安全保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还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出发,我国都应把西部丰富的光伏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战略选择,尽快确定我国西电东输的骨干网络,加大“十三五”期间的“西电东送”骨干网络建设,加速推进西部以光伏发电为核心的国家新能源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