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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杰:建议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分享到微信2015-03-09 11:02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在日前向全国政协本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他认为,可借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设立(包括铁路中级法院,“三块牌子一个机构”,“审判独立、行政合署”)的先例,本着“精简、高效、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原则,考虑上海金融法院先行设立于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层法院审判的各类金融案件的上诉,并依法受理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金融案件。并在条件成熟的适当时机,考虑设立独立建制的上海金融法院。

  桂敏杰在提案中称,金融案件专业性强、影响面大,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法规不断涌现,给现有司法审判带来挑战。随着近年来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必然带来国际化的涉法争议和法律诉讼,在诉讼主体、语言表述、法律适用、判决执行、案例效应等均需要司法机关研究应对。在金融改革发展新形势下,设立专门金融法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是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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