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实施数量限制 原则上可在全国6个城市设置异地部门

王方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3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实施数量限制,信托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长期发展规划、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原则上可在全国6个城市设置异地部门。同一城市所设异地部门在同一地址集中办公,数量不超过5个。

  根据通知,异地部门设置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有关信托公司应于3个月内报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式与风险防范措施,经属地银保监局审查后,于2024年底前实施完成整改工作。确有困难的,属地银保监局可根据信托公司报告情况适当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实施数量限制,引导信托业科学审慎布局异地部门,将有助于行业风险防范,促进行业改革转型发展。就有关数量约束要求,银保监会将视情予以调整。信托公司是可全国展业的金融机构。不在异地设置部门,并不影响信托公司异地展业。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