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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李红骏:“三个办法”能更好适应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红骏表示,本次修订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为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提供基本遵循,可谓与时俱进、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李红骏认为,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脱实向虚。“三个办法”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制度遵循,是各类信贷产品与服务的“根”。商业银行可以结合本次修订增加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办理贷款,持续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质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另一方面,本次修订既遵循了原则性,又为差别化经营需求提供了一定的灵活度。对原有规定中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的要求进行更新,比如流动资金测算,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的执行标准;再如,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超过应由总行审批或授权,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5年,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

李红骏表示,下一步,建设银行将按照“三个办法”规定,统筹做好相关决策部署,在监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计划、按步骤推进“三个办法”落地实施,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强化信用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建设银行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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