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小银行逆市上调存款利率 自主定价能力需提升
近日,商业银行的“头尾”机构迎来两拨相反的动作:一边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集体下调人民币挂牌存款利率,下调幅度多在10至25个基点;另一边却是部分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逆市上调存款利率,上调幅度多在5至15个基点。
前者代表了新一轮降息潮的开启,后者则只是年末吸引储户存款的暂时性调整。实际上,为应对年末收官和年初“开门红”,中小银行临时上调存款利率是“揽储”的常规行为。不过,与往年“一浮到顶”硝烟弥漫的“揽储大战”相比,近年来的中小银行揽储已逐步降温。
更为明确的趋势是,在商业银行息差不断收窄、贷款利率下行、存款定期化和长期化倾向下,压降付息成本势在必行。
自2022年4月央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以来,商业银行于当年的4月、9月,以及2023年6月、9月,开启了四轮大范围下调存款利率的动作。从下调幅度看,长期限存款利率下调更多,表现了商业银行压降长端负债成本的迫切心理。
由于市场地位不同,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高低、调降利率幅度以及调降时机均有差异。按照惯例,在国有大行调降存款利率之后,中小银行后续会陆续跟进下调。
当前,主流商业银行的长期限存款利率已降至“2”时代,大众对高息存款的关注热度居高不下,“存款特种兵”甚至上了不少统计机构的2023年十大热词榜单。于是,相对还具备较高存款利率的中小银行,依靠存款利率优势吸引储户资金,也是稳定负债结构、增强自身信贷投放能力的应有之义。
同时,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建立,也助力了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优化调整存款利率和存款结构,更好地稳定负债成本。
但不容忽视的是,利率市场化也给资本实力不足的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压力。在利率市场化大浪潮下,中小银行应将自律机制要求融入自身利率定价管理体系中,在新机制下逐渐提升自主定价能力。尤其在稳定息差的大前提下,中小银行需按照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客户结构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通过内外部定价管理合力,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推进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在存款端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