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主发起行获准增持各自旗下村镇银行
10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局发布两则村镇银行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内容为两家主发起行增持各自旗下的村镇银行。就在当天,苏农银行也发布公告称,已经完成对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部分股东股份的收购。
股权进一步集中
具体来看,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同意海南昌江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黄鸿发持有的280万股(占比7%)股权转让给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股权变更后,武汉农商行共持有该行股权1120万股,占比由21%增至28%。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批复,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行”)从福建平潭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5名股东手中,合计受让2450万股股份。受让后,渝农商行合计持有该行93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从59%增至93.5%。
业内人士认为,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股份增持可以强化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股权控制,提高其风险抵御能力。
《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渝农商行相关部门,对方表示,渝农商行从几名股东手中受让福建平潭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后,股权将进一步集中。村镇银行的股权较为分散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主发起行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治理责任,理顺股权问题至关重要,也符合监管要求。
从形式上看,主发起行主要以受让股权的方式增持村镇银行。比如,苏农银行增持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案例中,苏农银行从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5户法人股东和35户自然人股东手中受让45.38%的股权后,该村镇银行的股东仅有三位,除了绝对控股的苏农银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不到0.5%的股权。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对记者表示,村镇银行股权往往相对分散,股东数量多且持股比例较小。此种股权结构下可能存在几个问题,一是股东之间的利益协调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其次,村镇银行股东之间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信息不对称,一些内部关联交易或资金流动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此外,村镇银行可能缺乏有效的股东参与和监督机制,股东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决策制度可能存在不严谨和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决策过程的不透明和决策结果的不合理。
推动村镇银行改革
主发起行增持以强化对村镇银行的股权控制,是理顺村镇银行股权、提升经营治理水平、改革重组化解风险的重要方式之一。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25日,月内已有超过10家村镇银行的股权变更事宜获监管部门批复。
此外,今年以来,也有村镇银行因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的案例出现。如今年4月24日,原云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同意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富滇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
根据原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共有3883家农村金融机构,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的84.43%,其中村镇银行1649家。
杜阳表示,首先,主发起行增持村镇银行可以有效提升村镇银行造血能力,帮助农村居民更好地获得金融服务,解决农村企业、个体经营主体等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其次,可以有效解决村镇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优化股权结构,增厚风险缓冲垫,有助于村镇银行化险改革,确保金融体系稳定运行。此外,有利于促进主发起行与村镇银行之间的资源共享,拓宽业务范围,践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若峥告诉记者:“强化股权控制只是开端。一方面,有必要健全符合村镇银行特点的风险管理体系,以便切实提高村镇银行的风险防御能力,稳定金融秩序;另一方面,主发起行应基于自身经验,推动村镇银行做出符合其所处市场需要的改革创新,利用先进技术为业务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