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给予浙江省能源集团系列关联交易额度106亿元
石诗语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石诗语)12月16日晚间,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省能源集团系列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6亿元,有效期2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5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兴业银行0.59%的股份,并向该行派驻何旭东担任监事,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省能源集团系列属于该行银保监会口径的关联方。
兴业银行表示,该行与浙江省能源集团系列关联方开展的相关业务是该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有利于持续推进双方在多个业务领域的进一步合作,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该行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该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该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该行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