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农业农村部、农业银行联合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王方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与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从建立“政银担”联动工作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有效金融服务模式、拓宽多元信贷担保渠道、帮助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等13个方面,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持续健康发展。据了解,这是农业农村部与金融机构联合出台的首个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文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跟进,科研、生产、加工、服务、金融等主体共同参与,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全产业链经营联盟,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载体。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有力举措,也是提升乡村产业聚集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意见》指出,要聚焦乡村重点产业,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资源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紧密、购销服务协同、信息渠道共享等优势,努力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积极构建涵盖上中下游主体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着力缓解三农客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支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强的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梯队,探索一套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推出一系列针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金融服务方案和新型信贷产品。其中,到2025年底,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主体的贷款余额要达到500亿元。

    农业银行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服务工作,在2018年与原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2020年专门出台《关于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分行高度重视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金融服务工作,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合体内核心企业以及联合体内其他成员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在客户准入、担保方式、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政策支持。

    农业银行总行还指导河北分行创新推出《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管理办法》,规范、引导经营行做好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全力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资金需求。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