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票据新规正式实施 首批创设产品集中披露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昨日起正式实施。当日,上海票据交易所(下称上海票交所)披露了近期创设的标准化票据产品,这也是今年以来标准化票据产品的首次亮相。
人民银行6月28日发布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28日起实施。
《办法》显示,标准化票据是指存托机构归集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商业汇票组建基础资产池,以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而创设的等分化受益凭证,属于货币市场工具。票据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机构资金交易和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
据了解,上海票交所昨日共披露了14单标准化票据产品创设文件,包括“平安证券中核华兴”“苏银亨通”“宁行票企赢”“海通证券齐鲁交通”等,合计创设规模达11.44亿元左右,承兑人信用等级最低AA,产品最低融资利率为2.5%。
具体看,在此次首批项目中,只有宁波银行作为存托机构创设的“宁行票企赢”基础资产是“为贴现银票”,承兑人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其他产品均是“为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人为相关企业。另外,从产品期限看,此批产品中,有5单的期限接近一年期,其余多为半年期以下。
《办法》明确了存托机构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从此次存托机构类型看,首批的14单项目中,存托机构多为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证券公司作为存托机构的仅有3单,分别是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
对银行而言,成为存托机构相当于帮助商业银行获得了承销标准化票据的资质。在厦门国际银行投行与资管部分析员任涛看来,它使得商业银行不再仅扮演投资者或授信人身份,也可以借助标准化票据这一工具搭建完整的链条,开展投融资一体化的投行业务。
“标准化票据是一种融资方式。”任涛认为,与传统票据不同,标准化票据属于证券融资性质,增加了大类资产配置中的一个投资品种,通过流动性转换以及标准化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票据业务中,以盘活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和优化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丰富中小企业和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