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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眼镜还在“隐形”卖

张品秋北京晚报

  6月1日,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眼镜店卖隐形眼镜若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将面临至少5万元的罚款。昨天,记者走访一些眼镜店,发现无证经销隐形眼镜的情况仍然存在。

  潘家园眼镜城:隐形眼镜藏着卖

  潘家园桥西侧的北京名镜苑眼镜城,记者并没有看到有卖隐形眼镜的柜台。在角落的一家店铺,记者询问女老板是否有美瞳,老板娘先是愣了一下,后表示店里只有一种韩国品牌的产品。随后,她拉开柜台下面的抽屉,里面摆着几十个小瓶。

  记者看到这家卖的都是年抛型美瞳,便故意问是否有月抛型。老板娘说她家货少,只有这一种,一副120元。眼看生意可能做不成了,老板娘干脆跟记者闲聊起来。她说卖隐形眼镜的都是代理博士伦、强生等大品牌,只赚一点代理费,利润比框架眼镜低得多,而且时常有人来检查,所以小店都不愿意卖隐形了。她直言不讳地说,卖隐形眼镜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眼镜城里像她这样的小店基本都没有,但经常有老顾客来店里要,她们也就准备一些,只有顾客问才拿出来。

  百荣世贸:杂牌“美瞳”摆上柜台

  经营小商品批发的百荣世贸商城二期也有几家眼镜店,这里无照销售隐形眼镜的情况要比潘家园大胆得多。在一家叫做北京大明目眼镜的小店里,各种花纹、颜色的美瞳装在小瓶里,摆在玻璃柜台上,瓶子看起来做工比较粗糙,瓶身上全部是外文,看不出是什么牌子。老板娘一个劲儿推荐几款产品,说“眨眼的时候特好看”。隔壁一家叫顺宝的眼镜店,也把隐形眼镜摆在柜台上,但种类比较少。

  记者昨晚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医疗器械相关许可,发现凡能经营“角膜接触类”医疗器械、名称中带“眼镜”两字的企业共903家,百荣世贸的大明目和顺宝两家眼镜店并不在其中。

  消费者需有安全意识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荣达对记者表示,立法的角度是要严格保护隐形眼镜佩戴者的权益,但实际操作中难度比较大。“隐形眼镜不是特例,许多产品都有无证经营的情况。一方面是执法成本太高,执法部门不可能整天去市场巡逻,另一方面是消费者作为源头,没有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不愿意举报。”

  专业人士介绍,如果购买质量不合格的隐形眼镜,会损伤角膜表面、导致视力下降,因此来路不明的隐形眼镜对消费者损害还是很大的。(记者张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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