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青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就玉树重建进展、重建资金安排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玉树灾后重建各类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实现了有章、有序、有效的规范管理,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等大的违规违纪的问题,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确保了灾后重建的需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副指挥长、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厅长匡湧说。
匡湧介绍,根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家确定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盘子为316.5亿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社会捐赠资金及居民个人自筹等组成。截至目前,青海省财政及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累计拨付玉树灾后重建资金219.84亿元,省级玉树重建相关部门和玉树州财政局按项目进度共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174.66亿元。
据介绍,玉树重建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玉树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安排使用、重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验收等一系列措施来规范资金运行,采取预拨、垫付、借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重建资金需求和安全运行。
在强化资金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动态监管、程序控制、定期检查等三大措施,确保重建资金的安全使用。
匡湧同时通报了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截至2011年底,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99.25亿元。采取了专户存储、专账管理的办法,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
目前,82.47亿元已对接到重建项目,拨付定向捐赠资金1.47亿元,拨付灾区困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等资金4.21亿元。“另外的11.1亿元为定向捐赠和救助资金,由于相关的项目尚未实施,所以资金还没有下达。”参加新闻发布会的青海省财政厅有关人员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