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
货币政策是总需求管理的工具,我国央行也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来补金融短板,实现包容性金融发展,弥补单纯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不足,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协调发展。
总需求管理与结构性政策工具并重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主要矛盾,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我国货币政策已然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总需求管理与结构性的普惠货币政策工具并重,成为新时代我国货币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增加对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核心的普惠金融供给是我国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
着眼于总需求管理的货币政策往往忽略了货币政策传导中的结构性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约束,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化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天生就具有“嫌贫爱富”的特征。因此,若货币政策只关注经济总量的均衡而忽略结构性问题,其结果不仅会加剧经济的结构性不平衡,而且会使经济总量失衡愈加突出,损害宏观经济的稳定。
在立足于总需求管理的基础上,我国央行不断探索、开创和完善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加均衡、合理地配置信贷资源,促进经济稳健增长、经济发展更具有包容性。事实上,央行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箱中,创设了多种多样的普惠性货币政策操作手段和方法。经过几年的发展,着眼于提供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可得性的结构性货币政策,成为我国货币政策操作的突出特点之一。
两大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普惠性结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定向降准和普惠性央行再贷款两大类。
定向降准属于我国差别准备金政策的一部分。以普惠为特征的差别准备金政策,是针对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补齐金融短板而创设、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按照金融机制的一般原理予以信贷供给,使金融服务更具有普惠性。此类普惠定向降准最早于2014年6月实施,当时对满足条件的金融机构,央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比率0.5个百分点。
此后,央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决定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持续多年实施定向降准的货币政策操作。经过多次定向降准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降至9%,相较之前19%的高点,下降了10个百分点,中小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比大型金融机构低了3个百分点,这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流动性环境。
我国普惠性再贷款工具包括抵押补充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等。抵押补充贷款创设于2014年,主要功能是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期限较长的大额融资。支农再贷款是央行专门为金融更好地服务“三农”而创设的货币政策工具。早在2014年3月,央行对部分省市增加支农再贷款。此后,央行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随着脱贫攻坚战号角吹响,央行又在支农再贷款下创设扶贫再贷款,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相较于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的利率更加优惠,以引导金融机构降低扶贫地区的贷款利率。
我国央行创设的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商业银行建立起“能贷、愿贷、会贷”的机制,开发出一系列适合小微企业等过去金融短板领域特点的产品。在总量上,据央行统计,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2.1万亿元,是2018年增量的1.7倍。到2021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31%;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了41.66万亿元。
我国通过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普惠金融不断发展,作为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其积极成效逐渐显现出来。在稳健、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通过普惠性货币政策的引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普惠金融发展,将对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发挥积极的作用。
未来仍是货币政策重要组成部分
展望未来,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将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我国结构性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仍然在货币政策操作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央行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央行采取多种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整合优化金融支农产品,拓宽涉农领域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资源投入。
当然,在利用普惠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普惠金融服务的同时,应注意防范与之相关的金融风险。央行在创设扶贫再贷款后明确表示,不能将扶贫再贷款资金等同于财政资金,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商业可持续性原则,运用扶贫再贷款的资金发放涉农贷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需要按期足额归还扶贫再贷款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