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利率市场化生成机制 探索综合创新改革之路
利率市场化是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的重要方面,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将利率决策权交给市场主体,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状况自主决定。这是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强化市场化利率配置资源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自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开始,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以及小幅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空间直至最终放开利率管制的思路原则,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处在持续推进之中。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10月,取消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我国开始进入利率传导与利率结构优化、利率市场化管理与科学化管理改革的新阶段。
困扰改革的难题
由于行业特征、制度机制以及市场环境等各方面的差异,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总体上以小步稳进的方式审慎推行。当前而言,利率市场化在许多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而这些难题有体制原因,也有政策历史承袭以及新形势变化催生等方面的原因。
与土地和劳动要素相比,资本的最大特点是它的韧性和流动性。如果把资本、土地、劳动、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比作人体的构成要件,那么土地是人的骨骼,劳动是人的智能系统,技术与管理是人的神经系统,而资本是人的血液循环系统。因为资本所具有的高度韧性和流动性,加之制度性方面的安排,催生出其另一个重要特征——杠杆。资本的流动性和杠杆特征功能的发挥,其所依托的即是作为资本的价格——利率。由此,利率就成为资本配置的基本因素,从而常常成为重要的政策工具。
鉴于利率这一特征和作为资源配置与政策工具的极端重要性,各国政府对其都非常重视。在历史上,对利率市场化以及与之相伴的金融自由化也有不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争论和做法,由此引发的市场动荡、对经济增长和财富分配所产生的冲击,也令各国政府在监管方面非常谨慎。因此利率市场化在我国只能稳重慎审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
从制度层面来说,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变型,40多年改革开放的过程即是政府管制不断放松的过程。
如今重要的土地、商品、劳动力市场价格体系都基本实现了由市场生成,资金(利率)价格决定也在管制放松的背景下朝着市场化方向演进,并取得重要进展,但离完全由市场决定并实现应有的效率目标,还存在巨大差距。
当前来看,我国利率市场化方面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在目标利率体系培育方面,我国金融市场多利率体系并存,存在目标多元与导向不够清晰等问题。长期以来,我国货币政策锚定目标实际存在经济增长与币值稳定等双重导向,政策操作上量化与价格手段并存,并且不同利率目标涉及不同的资本市场,存在信息传导不畅,阻滞与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以及效率与效果。
二是在实际市场利率决定方面,具体行为人决策观念与思维存在因循与固化问题。虽然央行已经取消了贷款基准浮动下限和存款利率的浮动上限,在制度上持续放开利率管制,但存贷款基准利率实际上依旧是目前市场主体决策时所主要依循的“锚利率”,存贷款利率仍旧由基准浮动一定比例进行定价,存贷款之间依旧存在着巨大的息差,使市场感受不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存在。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在负债端自主定价能力较弱,存在行政化、监管指标考核等多重限制,阻碍与制约着真正的利率市场化的实现。
此外,基于互联网、金融科技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业态变化,我国金融市场也要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利率与金融管制手段动态优化等。
探索综合创新改革之路
上述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面临的问题与难题,需要探索推动综合性创新改革进行解决。
从利率市场化条件来看,必须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准入与培育,优化市场准入条件,创造各类市场自主决策与主体之间公平竞争的条件与机会;同时继续有序放松管制与开放市场,创造资金在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之间以及不同资本市场之间自由流动的条件,以此构筑利率市场化的前提。这是改革开放的宏大系统工程的延续,涉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划分、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资本与人才、信息要素流动条件的协同构建,以及对内、对外开放市场需要配套的机制措施等问题。
在利率市场化生成机制方面,可以在持续有序放开不同市场管制的基础上,打通货币市场与信贷市场的利率生成与传导的通道,最终促成利率传导机制的统一。对于实际的市场均衡利率形成,需要进行综合性机制改革,在打破垄断、更多引进竞争的基础上,赋予存款主体更多的话语权与自主选择权力,从存贷资金供、需双向角度,推动存贷款利率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在这些方面,相关决策监管部门已经推出一些措施,但在后续落实环节的速度需要加快。
在利率市场化管制与宏观调控方面,要协同与落实好各类宏观目标,在促进市场利率均衡与政策宏观调控和目标实现之间保持平衡。
首先,必须保证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利率市场化不能演化成利率的“价格大战”,需要防范优势企业进行倾销等不当竞争行为。因此,利率市场化仍需要稳重审慎推进,鉴于资金经营与信贷业务所具有的特殊性,市场竞争仍需保持异于其他行业的必要管制,比如准入的资本门槛、保证金条件、人才要素方面的条件满足,以保证市场有序竞争等。
其次,必须保证市场各业务主体的权责对等匹配,以及收益与风险的对等匹配,需要防范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不当的风险成本转嫁。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科技应用带来业态变化与利益链条复杂化的背景下,金融监管需要持续前瞻性地正确了解市场、相应的预判市场,前置性地进行预先管理,化解各类市场风险,尤其防范系统性风险。
此外,利率市场化导向下的金融审慎监管,还需要兼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目标任务,以及限制传统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任务等。而这些都说明,利率市场化是综合性体制改革与调整,不能急于求成,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稳步、稳妥、科学地优化调整旧制度,设计新机制,应该是这一改革进程的指导原则。
当前改革具备有利条件
笔者认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改变,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多年以来我国已经培养出了以工、农、中、建为代表的巨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巨型金融机构即便在世界范围内,以其规模和资源积累,也已经具备较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在国内的竞争优势。
二是得益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资本这一生产要素不再像以前那样属于紧缺性资源,而银行业存贷业务之间的利差,也为其自身的改革提供了优势条件和空间。
三是国家实力与信誉的强力背书,可以为现实主体性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资本金支持,以及在稳定市场预期方面发挥基本的支撑作用。
四是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与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强有力的秩序整顿,尤其是资管新规实施之后,金融市场逐步正本清源,市场乱相逐步得以规制,市场秩序明显改观,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秩序条件。与此同时,监管当局在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嫁接与共融的趋势背景之下,增强了宏观监管方面的能力,依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提供的“穿透式监管”工具,监管当局在各类风险预测、甄别、发现、处置与防范方面的能力大为增强,监管者自身信心的增强正向传导到市场层面,也给市场主体带来了信心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