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金融业营改增或根据不同类型和产品来征税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流转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26日在上海对媒体表示,目前看来,我国的金融业营改增政策,比较可能的选项是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部分按照简易征税方法进行征收,部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征收,部分免税等。而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税率的可能性较大。
“从时间上来看,增值税试点方案草稿最早有可能今年年底出台,不过正式实施可能要到明年下半年。”李军说。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可能动向
自2011年营改增试点方案出台至今,有关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讨论,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目前我国对金融保险业征收5%的营业税,征税业务包括贷款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金融经济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等。
普华永道表示,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由于行业的税收结构、税收负担和税收征管复杂而敏感,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从国际经验来看,全球许多征收流转税的国家都选择了对金融业免税,但也有少部分的国家都选择了对金融业免税,但也有少部分的国家选择对其征收间接税,或者对部分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同时, 也有一些国家在开始研究对金融业征收间接税,如金融交易税。
目前看来,我国的金融业营改增政策,李军认为,比较可能的选项是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部分按照简易征税方法进行征收,如核心金融业务、财产保险等;部分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征收,如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等;部分免税,如服务于个人的人寿保险等。而一般计税方法适用11%税率的可能性较大。
“从时间上来看,增值税试点方案草稿最早有可能今年年底出台,不过正式实施可能要到明年下半年。”李军说。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
李军同时表示,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面临着几大难题。
首先是营改增政策的确定问题,即到底应该选用何种政策,以适应金融保险业的实际情况:
一, 税率的问题,根据目前的一些测算,如果全部适用11%的税率,金融保险业的实际税负有可能加重,且营业利润可能减少。
二, 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金融保险业的主要成本包括人工费、场地费、存款利息支出等,均很难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能否对存款利息支出,类似于购进免税农产品,适用一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仍需探讨。
三,另外,如果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和征收方式,如何准确核算各项收入金额,如何准确划分各项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将是一大难点。
四,同时,由于金融保险业的特殊性,其营改增后,很可能面临着巨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求,以及严苛的增值税合规性需求。如何调整自身的系统及人员情况,以满足该些需求,是否可能需要更多地系统软硬件及人员成本投入,也是行业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此外,还有营改增政策对地方财政的影响问题。金融保险业目前适用营业税,税收收入全部截留在地方政府层面。而在增值税下,一般是中央与地方分成的方式。虽然目前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增值税收入,仍然全部由地方政府截留。然而,从长远来看,这个局面必将发生改变。
李军建议,金融保险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可以考虑对营改增政策及监管动向进行前瞻性预判,全面分析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潜在税务影响及风险。研究过渡期税务筹划,提出过渡期方案。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开展营改增培训。对未来可能的支出,如系统软硬件、税务人员等,进行测算,提前做好预算。
而在营改增之后,李军建议,推动落实、跟进营改增方案的执行,对业务方案执行和流程进行调整。完成增值税管理的各项流程制度、操作手册,并进行试运行。跟踪增值税下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响应。审核增值税合规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