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0日表示,正考虑废除“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名单内有中国等15国,未来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将采用“新方法”,强化贸易救济工具。
欧盟委员会全体委员当天就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将过期举行第二次方向性讨论,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讨论结果。
“委员们同意建议改变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法,同时引入新反倾销方法,”马尔姆斯特伦说,“我们将废除现存‘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新方法将适用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
欧委会副主席卡泰宁在发布会上说:“我们不应再关注‘市场经济地位’表述,因为这一概念将不复存在。”
欧盟目前有“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两个名单,中国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内。欧盟可以据此在反倾销调查中对比“替代国”价格,以此判定产品是否倾销及计算相应反倾销税。
欧盟“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包括中国、越南、哈萨克斯坦、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格鲁吉亚、朝鲜、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蒙古国、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原本,根据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WTO)时提交的入世议定书,中国有望在2016年12月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中国出口企业将大幅度降低反倾销税率。但今年以来,欧美因担心将失去反倾销的“筹码”,故频频表态不支持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国内价格不能作为基准价格用于比对出口价格。在此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欧盟反倾销法规,允许使用另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的数据——即“替代国”的数据,进行反倾销税的计算。
欧盟官员表示,新方法将大大改变欧盟旧有反倾销立法。此外,按照新方法,调查时还会将“国际价格”纳入考虑范畴,以应对产能过剩、国家补贴等带来的市场扭曲行为。
马尔姆斯特伦认为,通过新方法,既能在中国入世条约“替代国”做法过期问题上实现国际法律承诺,也能强化欧盟贸易救济手段。
当天欧委会委员形成的意见尚未成为欧委会正式立法倡议。按照欧盟立法程序,如果欧委会决定按此意见修改反倾销法律,还需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立法倡议,并由这两大机构投票通过。
马尔姆斯特伦表示,会考虑将相关讨论转化为立法内容,今年晚些时候再向两大机构提出正式立法倡议。
针对欧盟官员的上述表态,中国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21日表示,中方将密切关注有关进展,并在提案进一步明确之后,对此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