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通知 建立健全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网站5月21日消息,上海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上海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 提升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利用五年左右时间,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设30家科技支行、90家科技特色支行,实现对上海市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功能区、产业园区的全覆盖。
探索实施机制和模式创新
《通知》明确,上海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是指打造科技金融专业机构体系,由监管部门认定并持有金融许可证的科技支行和银行机构自主确定的科技特色支行(含轻型网点)两个层次组成。符合条件的科技特色支行,可向上海监管局申请纳入科技支行管理体系。纳入科技支行管理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以综合性管理支行或单一经营网点为基础,转型为科技支行;二是在金融服务不充分的科技园区及承载区地区,符合相关新设机构要求的,在新设经营网点的同时申请纳入科技支行管理。
《通知》显示,科技支行设立后,各项机制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将以“四化”经营为核心,在上海科技金融领域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即专业化经营、特色化发展、体系化运作、品牌化管理。
具体而言,科技支行将配备专业科技金融团队,鼓励组建专业化研究团队并开展常态化行业研究;将进一步探索实施机制和模式创新,鼓励设立针对科技金融业务的专属评价标准,支持上海重点科技产业链协同发展及核心技术研发进步。
允许多样化发展
《通知》还对相关配套机制进行规定。上海监管局将通过建立“三化”配套机制,助力科技支行规范、可持续发展。一是多元化评估。根据上海辖内银行机构对于科技金融专业能力配置特点,以及各科技园区/集聚区金融服务需求差异,进一步区分综合性管理支行和单一经营网点,分别采取适度差异化的考核方案。
二是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科技金融推进工作,采用定性评分与定量评分结合、综合评分的方式,建立“9+6”考核模型(9条定量指标、6条定性指标),更全面地反映科技支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工作成效,允许科技支行多样化发展。
三是持续化管理。建立科技支行持续管理机制,对所辖银行科技支行开展后评价。通过差异化的曲线评估和周期调整等方式,确保科技支行评价能始终与当前科技金融重点工作、科技金融发展情况相适应。
近年来,上海科技企业信贷规模稳步扩大,去年底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突破万亿元大关,不断以金融活水赋能科创中心建设。截至一季度末,上海辖内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36%;贷款户数3.32万户,同比增长46%。
上海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全方位构建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支行梯度培育体系,为全国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助推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