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三季度依法对3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彭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0月19日消息,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3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提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