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2条举措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包含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22项具体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22条举措的发布将显著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优化发展环境
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举措》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为便利民营经济发展,《举措》表示,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举措》还提出,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供给,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制度文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激励、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常态化运行;促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等。
同时,《举措》要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强化反垄断执法,严格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
法制保障方面,《举措》提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建设统一工作平台;深入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行风建设;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措》从体系建设、提供便捷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了多条有力的支持政策。
《举措》要求,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体系,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中执行使用。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以高质量的数据支撑“三个监管”。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
同时,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年报服务,不断扩大“多报合一”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审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提质增效方面,《举措》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平台规则透明和行为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举措》还表示,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能力,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国家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以及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等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