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条金融举措出炉 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
人民银行2月23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2023年2月,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两个文件各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多个方面。
人民银行指出,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推动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大平台,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积极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为横琴、前海两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具体而言,《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丰富合作区金融业态,鼓励在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各类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合作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服务。加强与港澳离岸金融市场的联系。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合作区内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实体经济开展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合作区内分支机构开展离岸银行业务,探索放宽对合作区内银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贷款用途和期限的限制。
促进贸易结算便利化。允许合作区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在境外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探索在合作区开展信用证保险业务。
《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提出,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
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人民银行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推动大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支持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内的大湾区建设,既要打造大湾区相对其他地区独特的、领先的发展优势,又要在大湾区各城市内形成多元化、差异化的竞争格局,更要在全球化视野下、国际化基础上坚定地促进和实现合作、接轨、联通。”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表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