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深交所明确5大类主板异常交易行为定义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2月17日,深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正式发布答记者问表示,为提升全面实行注册制下主板股票交易监管透明度,维护股票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主板交易监管实践,制定发布《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规定异常交易行为的类型和标准。明确5大类主板异常交易行为的定义、构成要件与量化标准(与创业板整体保持一致),明确主板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要求和调整机制,完善盘中虚假申报等部分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在拉抬打压类指标中新增反向交易情形,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及时识别、管理和报告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并积极配合、协同深交所监管工作,共同维护主板股票交易秩序。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会员,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三是明确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及从重情形。对实施异常交易的投资者可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约见谈话、限制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列入重点监控范围,明确可从严认定、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着力防范交易风险。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