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022年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65份
清晰传递“零容忍”理念 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良好市场生态
2月3日,深交所公布2022年纪律处分情况。深交所全年共针对各类违规主体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65份,同比增长约17%。处分证券发行人143家次、其他责任人员908人次,同比增长约7%。清晰传递“零容忍”理念,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良好市场生态。
信披违规高发
2022年,深交所依规惩处深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监管领域上,实现广覆盖。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共作出256份纪律处分决定,同比增长近27%,创近五年新高。处分上市公司137家,责任人员895人次。发行审核监管方面,共作出6份纪律处分决定,处分发行人3家、控股股东等责任人员2人次、保荐代表人4人次。债券监管方面,共作出3份纪律处分决定,处分债券发行人3家,责任人员7人次。
违规类型上,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违规是“重灾区”。从违规类型分布看,共处分信息披露违规137次、规范运作违规129次、证券交易违规68次、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16次。其中,信息披露违规和规范运作违规分别占比约39%、37%,最为高发。
处分对象上,紧盯关键主体。一方面,持续强化对违规董监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打击,分别处分572人次、213人次,同比增长分别为8%、39%,是处分最多的两类主体。另一方面,对承担看门人职责的中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共处分2家次中介机构和33人次从业人员,处分总人次超过前三年之和。其中会计师类处分占比60%,保荐代表人类处分占比约29%。
处分类型上,有力度,也有温度。一方面,对恶性违规和“首恶”适用严厉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数量大幅增加,惩戒力度加大。其中,公开谴责决定书107份,同比增长约58%,公开谴责397人次,同比增长约49%。对36位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予以公开认定,同比增长约89%。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合理区分责任,对次要责任人员与“首恶”区别对待,对积极配合整改、及时化解不良影响的予以从轻、减轻处分。
推进从严打击靶向发力
围绕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上市公司恶性违规和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等重点领域,深交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监管前沿阵地作用,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
财务造假等恶性违规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的“毒瘤”。深交所始终保持追责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理财务造假案件18单,同比增长80%。对涉案的77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17名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打击力度和震慑效应持续加强。
有效整治占用担保违规。全年共处理资金占用36单、违规担保28单,合计处分上市公司48家次,相关责任人320人次。其中,25家公司在处分前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和解除担保,10家部分解决,整改率约73%,占用担保违规乱象整治成效显现。对部分反复占用、屡教不改或者违规金额巨大、长期持续占用的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依规予以公开谴责,并对“首恶”予以公开认定。
多管齐下从严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2022年共对16家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企业予以坚决否决,对52单IPO等项目实施现场督导。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等各环节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不准确等违规,对3家股票发行人、2名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名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切实防止“带病闯关”,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