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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12月2日深交所消息,为进一步支持、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等现行业务规则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状况,整理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以下简称《ABS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ABS业务规则》是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业务规则,对其挂牌条件确认、发行、挂牌及存续期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要求,包括挂牌条件及其确认程序、基础资产及重要参与人的基本要求。二是健全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管理机制,对其发行和挂牌程序、投资者适当性、转让机制、信息披露方式、停复牌及终止挂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完善,强化重点环节监管,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三是强化风险防控,设“持有人权益保护”专章,强化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要求,明确重要业务参与人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规范持有人会议的相关机制,夯实投资者保护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ABS业务规则》还明确了本所对监管对象可以采取的日常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具体类型,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和处分。

  深交所表示,本次制定《ABS业务规则》,是在总结前期监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供给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备案制实施以来,深交所持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制度机制,丰富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类型,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在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深市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规模超2万亿元,大类基础资产类型齐全,已成为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以及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

  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重要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继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根据市场反馈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ABS业务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简明、高效、规范、透明”,逐步搭建以业务规则为核心、业务指引为主干、业务指南为补充的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体系,持续优化产品体系,推动交易所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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