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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银保监会网站12月2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2011年3月,原银监会发布《指引》,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进行了规范。近年来,随着表外业务快速发展,《指引》已难以适应表外业务的监管与管理需要,亟待更新和完善。为规范表外业务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管理部门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针对各类具体表外业务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规定,涵盖了传统表外、理财、代理代销等各类业务。《办法》是在系统梳理已有制度规则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表外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进行的统领性、综合性规范。《办法》扩展了表外业务定义范围,增加了新兴表外业务类型,构建了全面、统一的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理顺了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本质、法律关系和对应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发展表外业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办法》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及附则等部分,强调商业银行按照全覆盖、分类管理和风险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表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规范开展表外业务,并加强外部监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定义与分类,要求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和风险为本原则,确保表外业务风险可控、合规经营。二是提出表外业务治理框架,明晰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职责,对业务部门、合规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会计部门以及内外部审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细化明确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将表外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准确识别各类表外业务风险,并根据业务种类和风险特征实行差异化管理。四是提出信息披露要求,对披露内容、频率、形式,以及合作机构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升业务透明度。五是明确监督管理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管,对不能满足监管要求的银行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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