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财政部: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等省份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

欧阳剑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财政部网站9月2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制定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地应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整体部署,积极推广落实改革工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