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绩预告及快报财务数据出现偏差 有方科技及相关当事人被出具警示函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深圳证监局网站9月7日更新披露关于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慷、李银耿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有方科技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信用减值损失,未能准确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出现较大偏差。
深圳证监局称,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王慷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银耿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慷、李银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