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
中国银保监会7月15日消息,银保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更便捷地满足企业和居民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达的客户群体。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贷款响应率、优化贷款流程,充分发挥互联网贷款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贷款资金管理
上述负责人强调,自主风控是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主动加强贷款资金管理,有效监测资金用途,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挪用;要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混同其他服务约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银行在互联网贷款发展特别是联合贷款业务中不应做‘甩手掌柜’。”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切实加强对贷款的管理,自主风控,不得将核心环节外包。同时,规范外部合作,不与资质低、口碑差的机构合作。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通知》强调了商业银行与平台机构规范合作,强化贷款主体责任,强化信息管理和贷款资金管理等,有助于实现商业银行和平台公司优势互补,落实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升经营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设置了过渡期,与《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即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过渡期也一并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以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