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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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6月29日电(记者刘宏宇)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了解到,广东省日前明确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22个困难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
“之前,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政策。现在,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以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也可以申请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
据悉,17个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失业、工伤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4月底前补缴;其他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三项社保费,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失业、工伤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1月底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