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张智富:建议修改保险法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赵白执南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现行保险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至今,已经历了四次修改。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原行长张智富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进一步修改保险法,加强法律统筹衔接,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在加强法律统筹衔接方面,张智富建议,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最新颁布的金融领域法律规范,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对保险法中与特殊法不一致、争议较大的规定作出调整。应立足保险市场发展实践,完善保险市场业务范围及业务规则,同公司法及相关金融领域立法修法工作相衔接,同时着重关注保险从业主体的风险管控体系,更好规避保险业经营风险。
张智富认为,应以法律规定形式,对保险消费者的概念予以明确,强调消费是保险的本质属性,明确保险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关注数据安全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防范虚假宣传行为,禁止销售误导、无故拖延偿付保险金、违反诚信义务展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平对待消费者,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张智富建议,健全保险业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大违法惩处力度。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吸收借鉴监管规则,完善违规处罚情形,压实保险交易主体责任,增设对引发保险风险事件不同责任主体的罚则。适当丰富监管手段,强化问责追责机制,合理提升行政处罚额度上限,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