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25条纾困措施 惠及630万户中小企业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3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文件制定出台的相关背景情况及工作举措。
《政策措施》兼顾纾困帮扶和创新发展两大方面,从“6+1”七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68个政策点,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曦在会上表示,广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多、质量高、活力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动力源。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经济下行影响,当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市场开拓难等问题,生产经营困难明显加大。
具体来看,《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大供应链融资支持和上市挂牌服务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同时,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合作,加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指导。支持证券中介机构加大服务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力度,对服务广东省内中小企业成功上市、挂牌增量排名前列的证券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广东也将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政策措施》将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场化续贷、展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续贷、展期等市场化方式纾困解难。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民营、普惠小微等重点领域。同时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政策措施》要求充分发挥信用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给予企业保费补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引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期压力。
《政策措施》提出要提供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个体工商户“无抵押”“轻资产”的特点,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扩大对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发放。鼓励银行机构开发并持续完善“续贷”“随借随还”“快贷快还”等贷款产品,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效率。
另外,为降低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广东将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在缓解企业经营成本压力方面,《政策措施》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费用,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研判,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支持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探索现代物流整体运营解决方案。推动外贸企业建立协调机制,与物流企业进行需求对接,解决外贸企业“缺箱少柜”问题。
目前,广东省市场主体超过1500万户、约占全国的1/10,其中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超过630万户、830万户;民营经济单位数、增加值、进出口总额、从业人员数均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