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案获赔5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占逾九成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11月12日,投服中心提起的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一审宣判。市场各界高度关切,聚焦于投资者参与情况及判决判赔情况。中国证券报记者17日获悉,投服中心已就本案投资者相关情况做简要分析。
从公开征集适格投资者情况来看,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权利人登记范围为: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康美药业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情形的除外。
投服中心依广州中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的权利人登记范围,同日在中国投资者网公开接受投资者委托。截至2021年4月7日,总申请人数479人,适格投资者352人,适格比例为73.5%。
从判赔投资者情况来看,判决确认前述适格权利人范围内共55326位投资者,广州中院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损失测算。
经损失测算扣除系统风险,有3289位投资者损失结果为零或负数。最终判赔人数52037名,总金额约24.59亿元。判决认定了前述适格权利人登记范围。依判决书原告判赔明细,投资者分布如下:个人投资者51399名,占总赔付适格投资者约98.77%,其中获赔5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51231人,占总判赔人数约98.45%。
投服中心表示,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广州微法院”进入广州微法院,点选页面下方“微诉讼”栏目,选择“代表人诉讼”入口进入代表人诉讼平台,查询个人判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