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 拟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6月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6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等。
臧铁伟表示,2020年12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4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定位,增加规定国家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二是为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顺利运行,细化税收制度要求,增加规定在全岛封关运作时简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在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三是为平衡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商品与境外进口商品的税负,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四是为进一步强调生态安全,坚持可持续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内容,增加关于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