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的研究制定基于四方面因素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 刘丽靓)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4月8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的研究制定,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
一是聚焦党中央对海南自贸港的功能定位。中央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强调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特别措施》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种质资源、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力求加快培育海南国际比较优势产业,健全完善海南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为海南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二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为抓手,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家和创业者团队来海南立业安家,稳定他们的投资预期与信心,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强大国内市场建设的重要支点,打造成畅通国内与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高地。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配合海南自贸港重大战略落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特别措施》进一步塑造海南发展新优势,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协调发展方面,《特别措施》根据全岛不同区域资源禀赋优势,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不同产业与市场梯次错位布局,突出发展乡村旅游与特色农业,促进全岛城乡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方面,《特别措施》鼓励新能源充换电网络全岛布局,这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开放发展方面,《特别措施》聚焦医疗、金融等服务业领域,赋予不同所有制主体一视同仁的准入待遇,有助于进一步稳预期稳外贸稳外资。共享发展方面,《特别措施》侧重引导民生补短板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岛民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推动共同富裕。
四是以目标为导向注重解决现实问题。《特别措施》不是简单放开负面清单上的准入事项,而是选定适合海南现阶段发展需要的目标领域,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以加快产业落地为导向,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综合提出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提供配套支持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力求打通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体系,推动政策举措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