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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22.33亿元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4月2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223318万元,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改委称,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 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同时,要 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收文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上报备案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在分解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三区三州”和革命老区等特殊地区倾斜支持力度;要对地震易发区加大支持。有关项目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20〕41号)、《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20〕52号)明确的支持范围。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应当完备,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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