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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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21〕8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明确了有关要求。我国是文物大国,文物总量庞大、收藏体系多元、类型丰富、文化价值高、保护难度大,文物资源资产的行业特点明显。
《办法》着力构建符合文物特点和内在规律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登录和清查、保护利用、信息化管理、资产报告等管理要求。《办法》的总体定位是:保障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明确了文物资源资产管理遵循保护为主、全面登记、合理利用、动态监控、分类施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办法》在计价核算方面充分考虑了文物计价难的实际和特殊情况,以文物行业管理中的文物总登记账制度为依据,提出了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以实物量为主更全面反映文物资源资产情况的管理思路。《办法》还强调了加强文物利用的要求,“让文物活起来”,即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文物资源资产展示利用管理,有效盘活文物资源资产,提高文物资源资产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文物宣传教育作用,以满足社会公共文化需求。《办法》还提出,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和管理收藏单位可以结合地理信息地图对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让数据动起来。
《办法》的印发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对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