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财政部:取消港口建设费并降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取消港口建设费并降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

  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公告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告规定,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