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1起银行外汇违规案例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月3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报11起违规典型案件。

  此次通报的违规典型案例中,包括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