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研究推进新的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举措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11月28日在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十四五”时期和今后一段时期,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把金融改革开放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中国发展战略需要,研究推进新的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举措,服务新发展格局。
郑薇表示,要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全面放宽直接投资领域外资准入,切实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和推动签署双边和多边贸易和投资协定,创新直接投资方式,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外汇管理方式改革,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的跨境投资需求。
与此同时,要推动跨境融资交易和汇兑环节统一协调,制订私募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的政策框架,实现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加行业负面清单的管理,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加快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推动实现符合国际惯例的证券投资开放政策,常态化发放QDII额度,实施“跨境理财通”试点,整合金融市场开放渠道。
“中长期来看,在符合‘三反’(反洗钱、反逃税、反恐怖融资)的前提下,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及高风险领域的交易外,实现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基本自由,建立健全个人跨境资本交易的管理制度,满足个人对外投资和用汇的合理需求。”郑薇表示。
郑薇说,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外汇管理新体制。促进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外汇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查全面转向事后核查,推动实现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跨境贸易结算。实现高水平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放宽和取消跨境投融资的规模和资金使用等限制,扩大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郑薇表示,要进一步提升开放条件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宏观审慎方面着力防止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微观监管方面着力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