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对光大银行予以诫勉谈话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月15日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具体看,一是未对永煤控股独立性开展进一步核查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体现,未能充分保证尽职调查质量;二是永煤控股DFI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开展不规范。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光大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将光大银行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