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四季度调研 “科技创新”摆在重要位置
记者 杜雨萌
正如A股投资者高度关注机构调研轨迹所传递出的“行情信号”一样,“窥探”近期国资委赴央企的数次调研走访情况来看,“科技创新”无疑被摆在重要位置。
《证券日报》记者据国资委网站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2月9日,国资委共调研走访40余家央企。从主题上看,下半年以来,尤其是四季度的调研主要以推动央企加强科技创新作为主线。
值得关注的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十四五”规划建议)中,“科技”一词以36次的高频率“现身”。同时,“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以及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其中,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方面,“十四五”规划建议表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
结合国资委的调研情况来看,11月17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到四川成都深入中核集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更好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11月份也曾赴南方电网公司,就推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进行调研时强调,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精准有效发挥激励机制作用。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科技创新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突破国外技术压制与封锁,实现技术自主自立;而推动央企、国企持续创新的关键,在于要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所以,为有效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议的相关部署,央企、国企必须在科技创新与激励机制建设上做出具体安排。
必须承认的是,随着我国进一步向科技强国迈进,人才的重要性愈发得以凸显,而这也就不难理解缘何创新激励机制经常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相伴左右”。
在刘兴国看来,推动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必须更大程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此,既需要从精神层面激发科研人员主动投身创新的无私奉献精神,更需要从物质层面让科研创新人员的付出都能有所收获、能够与企业共同分享科研创新所创造的新价值。
据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11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从具体的实施效果上看,有的央企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后,不仅在营业收入以及利润总额上实现大幅增长,其科技人才的离职率更是明显下降5.7%,甚至还出现流失人才回流的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今后一段时间,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国资委将推动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同时,鼓励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国有企业实施项目跟投制度。
谈及对未来央企实施激励机制有何期许,刘兴国建议,一是可将市场化激励机制作为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丰富激励形式,学习借鉴更多科学有效的现代激励方式;三是提升激励幅度,让新价值的创造者可以分享更多新创价值;四是扩大激励范围,要让所有为企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都能得到合理激励。